最新出爐_興建農舍資格申請--興建農舍經營計畫書
刊載要項內容
一、興建農舍之需求
二、既有農業經營現況及規模
1、經營現況:過去2年內經營實績及現況情形並檢附照片。
2、經營規模:如農產物種類、經營面積、產量、銷售情形、農業設施(項目、數量、面積及使用現況)、農機具(名稱及數量)。
三、產銷計畫(生產及銷售規劃)
四、農舍用地與農業經營用地之整體配置,並敘明對農業環境之影響
1、農舍用地與農業經營用地之相對應位置:以地籍圖為底圖繪製,圖上應標註土地周邊聯外道路、基地內及聯外排水、如有填土者,其填土範圍等。
2、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,不得影響農業經營用地之完整性。但屬特殊地形者,不在此限。
3、農舍用地規劃:停車空間、農舍基地連至聯外道路之通路、圍牆、汙水池…等與農舍相關之附屬設施均應納入農舍用地。
4、對農業環境的影響:敘明如日照遮蔽對農作影響,填土、排水…等,對環境之影響。
五、農舍放流水排水計畫
1、應敘明放流水的排放方式,包含排放型式(如箱涵、管涵、明溝、暗溝或其他)以及排放說明(排入道路側溝、灌排溝渠、區域排水、天然坑溝…,有無取得同意許可或搭排許可)。
2、應取得同意許可或搭排許可文件而未檢附者,應於審查意見註記須於建築執照核發前併附審查。
六、其他(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依地區特性增訂之事項)
資料來源:新竹縣政府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